女車主好可憐,明明就是被法匠法官逼的
現在卻要她賠錢,真是莫名其妙
法匠搞了半天對這種亂停車的問題沒有任何解決辦法,逼得人民不得不思下解決
被亂停車法官還會說沒有佔用,沒關係,頂多判繳1小時20元的停車費
而且停車費用太低,還要判原告賠錢
問題是憑什麼法官可以決定一小時20元?
地主的私人土地,就算要收一小時20萬都可以,法官憑什麼決定?
但是有人進入法官的停車場的話就完了
還會關鐵門找警察抓人,判入侵民宅
可是他只是進去走走而已,照法官對別人的標準,根本連偷竊、侵佔都沒有啊
反倒是法官關鐵門是限制人身自由
不過是法官關鐵門,所以就不算限制人身自由了
就像法匠平常最愛嗆人死刑沒有用
沒有證據證明死刑有威嚇力,難道沒有死刑你就會殺人嗎?
但是當律師被車撞死,所有法律人就群起氣憤的嗆要判死刑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出過社會的迂腐法匠可以判別人的生死
※ 引述《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之銘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204/1509284/
: 不爽車位被賓士佔停 女子大膽「刮刮樂」判賠7萬
: 心得/說明:現在台灣到處都是監視器,去刮別人的車子很容易被抓到,
: 應該先用合法的方式警告那個亂停車的賓士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