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遠通逆轉勝!高院判高公局賠代墊費2483萬

作者: jacksons (Michael)   2019-02-26 20:17:39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10562
遠通電收公司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認僅負責建置系統及營運、維護等,
不滿立法院於2014年決議,要求遠通吸收用路人超商補繳費用的手續費,因此請求交通部高
速公路局支付超商代墊費2483萬餘元,一審判遠通電收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大逆轉,
改判遠通電收勝訴,高公局應賠償2483萬餘元及利息。仍可上訴。
遠通電收主張,2007年與高公局簽訂「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約定由遠
通負責ETC的建置、營運、維護、操作及行銷服務,而用路人於超商等通路補繳費用所生的
「手續費」應由高公局負擔,或由遠通向用路人收取。
遠通電收指出,立法院於2014年1月14日院會通過,要求用路人在超商補繳的手續費,應由
高公局吸收,或是遠通電收向用路人收取,因此,遠通先吸收這部分的費用,但遠通電收之
後向高公局請求支付這筆費用,高公局卻不願給付這筆2483萬元代墊款,因此訴請高公局應
如數給付。
但高公局辯稱,依契約約定,用路人補繳通行費本屬遠通電收工作範圍,手續費即應由對方
負擔;而且用路人裝設eTag屬預付式付費,所以eTag用戶於各超商、通路的加值手續費,依
遠通於營運計畫書所載內容,也屬它應負擔的收費通路成本。
台北地院依雙方契約,認定遠通電收與各超商等通路簽約目的,是為處理用路人補繳相關事
務,屬遠通依契約的工作範圍,是遠通自己的事務,而通路商繼續提供代收費服務所生的利
益也歸屬遠通,與高公局無關,判遠通電收敗訴。
遠通電收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遠通電收自行吸收手續費成本,因此受到損害,
應由高公局負擔超商代收手續費用,今逆轉改判遠通電收勝訴,高公局應賠償2483萬元及利
息。
心得:
高公局跟遠通的ETC官司,高公局接二連三吃鱉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2827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44862
高公局輸到脫褲子,遠通罰單不用繳就算了,反而還讓國庫吐錢出來
乾脆改名叫遠通公路局比較貼切哦
作者: cfk301 (WHY ME)   2019-02-26 20:19:00
可以政黨輪替了!這個黨沒用...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9-02-26 20:27:00
民進黨不意外啊 比李燈輝時代的國民黨還會撈
作者: tikal0904   2019-02-26 20:38:00
高公局跟遠通的訴訟有贏過嗎?
作者: midsummer072   2019-02-26 20:42:00
win win 大人們忙著擊掌慶功,又是一齣好戲
作者: whitedeath (喵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9-02-26 20:45:00
法院顆顆
作者: piyopiyolee (John Lee)   2019-02-26 20:47:00
法院干黨屁事,連基本的sense都沒有的腦殘覺青
作者: chencjj (神骨雞好好吃)   2019-02-26 20:48:00
原po 幫刪噓文 拜託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19-02-26 21:09:00
用路人的費用全民買單.共享經濟.政府讚讚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9-02-26 21:10:00
靠 除了他們自家 其他我繳過手續費都沒少繳。憑啥還要賠
作者: speed364 (小瞇)   2019-02-26 22:05:00
不愧是交通部長徐旭東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9-02-26 22:07:00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2-26 22:11:00
遠通 超商 高官 三方贏,百姓輸到脫褲
作者: Hohenzollern   2019-02-26 22:20:00
司法已死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9-02-26 22:27:00
幹!死都不貼etag
作者: anajal (秋意甚濃)   2019-02-26 23:01:00
死都不貼etag+1..外加死都不辦遠傳電信..就是不爽噓噓東
作者: SSSONIC (...)   2019-02-26 23:43:00
鬼島日常 還少見嗎
作者: black209014 (噗雷克)   2019-02-26 23:57:00
民進黨2020就可以去死了
作者: nickasap (= =)   2019-02-27 00:28:00
和kmt一樣,撈錢
作者: bkn (single)   2019-02-27 01:12:00
這樣沒有圖利嗎?
作者: happyman2015 (小霸王)   2019-02-27 08:40:00
穩賺不賠的過路費BOT,台灣商人很厲害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9-02-27 09:33:00
政府錢最多,還要找人幫忙送錢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19-02-27 09:41:00
不先想想是誰主導跟遠通簽的契約喔?
作者: ROTFL (LMAO)   2019-02-27 09:44:00
業代說要送etag儲值1000、我斷然拒絕
作者: MKIU (uu)   2019-02-27 20:51:00
遠東贏了納稅人輸了
作者: wetor (白白)   2019-03-01 02:35:00
國民黨就直接讓全民買單啦,也不用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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