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方:在停車場停好車車上沒人
對方:倒車不慎擦撞到後保桿霧燈有破損及保桿脫落
當下對方留在現場等我出來報警,
因現場為停車場沒有開三聯單,當下雙方都有保險留下聯絡資訊後離去。
期間我方富邦保險端直接叫我開車去原廠出險由他們跟對方代償
但對方的國泰保險直接打給車廠說要約現場看車由他們出險
今天早上由廠商直接開完報價單,對方國泰保險同意更換,
但因為須留車三天做烤漆。
期間因為不是車廠的問題沒有代步車可提供,
我這邊保險也沒有保代步險,
詢問對方保險也說只有負責把車修好,
關於通勤的費用保險業界是沒有再賠的。
因目前通勤是彰化/台中兩地跑,
所以這之中的交通費用是無法由兩端的保險去做補助嗎?
我可以理解時間成本或是造成困擾這些沒有辦法實質化也沒打算求償
但是關於交通面的是不是真的被撞到就是只能認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