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你完全不了解台灣人開車的性格
如果在捷運上
你看到有貼好孕胸章的99%都是孕婦
也會看到不是博愛座的人起來讓位
但是換成握方向盤之後
他媽的台灣人變成king of the world
說實在的
開車那麼久
還真沒看過停殘障車位
然後下車的是行動不便的
(不管是駕駛或是乘客都一樣)
也許是有
但是跟你保證
絕對不超過5%
你如果不信可以在ptt做個統計
看看是不是真的事實是如此
如果是就表示這個政策是失敗的
因為沒辦法讓真正需要的人使用
※ 引述《josai5566 (就是愛5566)》之銘言:
: 不同意。
: 就算停車位非常充足,仍然需要母嬰與身障車位。這些車位的設置都是位在較靠近進出
口
: 的位置,法令精神是在避免讓孕、幼、殘在車流熙攘的停車場中穿梭,降低行動不便者
暴
: 露在交通危害的風險,不光是少走幾步路這麼簡單。
: 執法不利,常是執法人員不足所導致的結果,但你會希望街上到處都是執法人員嗎?法
令
: 既然已經訂立,那麼就在宣導期結束正式上路後,鼓勵民眾檢舉吧,這才是確保母嬰車
位
: 使用權並提高執法力道的確實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