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快速道路上面(速限80公里)
一共有 A B C D四台車,無人傷亡
簡單說明:
四車皆為外車道同車向
A B二車於外線車道等候下交流道(閘道口還有將近1公里)
因前方回堵,所以二車停住等候車流
C車未察覺,從後方直接追撞B車(地上完全無煞車痕跡)
B車進而推撞A車。
而我是D車,在發現對方是撞停狀況,進而踩下緊急煞車
(煞車痕跡不含車子本身為9.5米,包含車子本身為14.5米)
因為我與C車車距應該超過50米,所以在判定對方是否完全停住的時間花得比較久
(C車完全無燈號,煞車燈無亮)
從C車追撞B車,推撞A車,這個時間幾乎算同時發生
到我追撞C車這個時間約1.8秒
車速約為75KM
我想問的是,當我有保持安全車距的狀況下,而對方疏忽前方車況狀況下
導致該次車禍。
我的行車紀錄器因為某些關係已經遺失系統還原後只有車禍後的影像
碰撞時間秒數為C車行車紀錄器
目前案件已經移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進行查驗
只是想問一下,後車追撞前車皆為後車的的錯誤嗎?
我爬過相關文章緊急狀況下,人從接收到訊息到踩下煞車為0.75~1.25秒
這個時間取中間值約25-35公尺
包含我的煞車距離,加起來遠大於法定建議安全距離40公尺
如果對方有保持安全車距,並有緊急煞車的狀況下,應該能讓我規避該次車禍
但對方為直接撞停,並未煞車的狀況下,是否依舊為後車錯誤呢?
所以車輛還是買有自動煞停的車子比較不吃虧XD
以上請大家幫忙看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