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shima228 (承)》之銘言:
: 台灣唯一比較好的就是號誌燈號
: 做的比較好而已 大概
: 然後何止南部 在北部
: 警車都不會等你過斑馬線了
: 也許要達到像國外這樣的水準
: 先等台灣的立委都換腦袋 修法後
: 才有可能慢慢進步吧
想太多.....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規範]
更高層次的道德,對於社會和諧與秩序,是法律可以完全控制的嗎???
不要什麼都想要靠法律
因為,說真的,自己看看鏡子想想自己.
[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上次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做錯什麼?有什麼要改進的?
是 民國幾年 的事呢??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