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renemind (沉)》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一個女駕駛
: 突然間猛然把車門打開而且開到全開
: 然後全開時眼睛是看著地上,而不是看著後方
: 表示她根本沒注意後方有無車
: 還好我是防禦性駕駛,早早閃邊
: 但如果今天沒有早早閃邊,三寶的車門大概已經跟車分離了
: 碰到這種人,雖然沒有引起事故,是不是可以檢舉啊?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56-1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
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但
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
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而且有先例是無法檢舉的 https://news.tvbs.com.tw/world/997184
→ c1396: 開車門意外多到駕訓班都要兩段式開車門 根本低能因應對策05/04 11:38
→ c1396: 出駕訓班有哪個智障會兩段式 呵呵05/04 11:39
好吧這形容詞不好聽 而且沒想到會產生大家的反感 對此表示抱歉
真的7PUPU想告我的私信 節省警察偵辦的時間
我還是覺得這動作沒效率 注意車窗和後照鏡趕快把"出車門"這動作完成比較重要吧
駕訓班教練教我們兩段式開車自己都不會做了 跟我憶起考駕照的開車回家都沒做
什麼禮讓路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的都有人會做 兩段式開車門我還真的沒看過
為什麼?法規訂得這麼保守這不是有問題? 我只要能安全開車門不就好了?
(我最近發現我家的新車內建防兩段式開車門 開門推太小力會卡住 要關起來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