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son8901 (棒球)》之銘言:
: 借問一下這種case
: 新手的一點小疑問
: 如果對方開價80萬,我有保險
: 但是'假設'保險公司只願賠償50萬
: 最後法院也判出來我也只要賠50萬
: 這樣會直接50萬賠一賠就和解了,還是說我
: 還要再自掏腰包30萬才不會過失傷害?
: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我真的和解不成,被判過失傷害不想被關,罰完易科罰金後我會有前科
: 嗎?
: 法盲誠心發文。
前文吃光光
判賠多少錢是民事庭
只是現在一堆人很愛刑逼民(刑事一審終結前都可以提出撤告)可開庭時提出
不過我是寫聲請撤回告訴狀去地撿啦
另外被判過傷就是1000/天(一般聽到都15~30天)
前科部分如果是擔心良民證無法申請的話
這沒關係 一樣能申請下來
然後現在法官也不愛判人過傷啦(除非態度很差啥的 法官會一直希望你們和解)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