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kuder (小平)》之銘言:
: 我也來講講遇到的
: 可能沒原文原PO態度那樣誇張
: 但是也是實在很扯
: 買外匯賓士不到一個月
: 回車商 保養換零件
: 結果業務他媽竟然把我車開出去兜風
: 台中開到彰化繞了一大圈
: 原本滿油的,結果車回來剩不到1/3
: 我他媽還收到ETC的繳費帳單
: 還在想說,我哪時候去彰化的
: 這幾天車不是在保養嗎?
: 我X你娘原來被業務偷開出去把妹兜風
: 完全沒有告知,完全沒有道歉
: 完全沒有賠償
: 我的油錢勒,我的ETC勒,我車的損耗勒
: 就這樣不了了之
: 我就是要直接講, 台中歐馬外匯車
: 氣到一個不行
根據我鍵盤檢察官多年的辦案經驗
我認為車子應該是有被開出去(畢竟ETAG紀錄調出來假不了)
但是車廠只願意賠償一點費用,例如: 把油加滿 (台中彰化油錢我估1000左右)
大大就奇檬子不爽
「什麼叫把油加滿,油本來就是我的,你把我車子開出去是幾個意思?」
最終雙方協商破局 而大大也不削那一點賠償 事情就不了了之
就一直幹在心裡
今天剛好有人遇到類似情形 讓大大想起那不好的回憶 就爆料出來
不過既然板主都出來公告了 大大要不要出來把事情講清楚
讓後人在買車保養的時候 有個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