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03-1條款確定上路!Uber發聲明:無比失望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5-29 12:57:13
※ 引述《DaneiLJ (鍵盤鄉民)》之銘言:
造謠造不停的
: 現在是個勞權高漲的時代
: 希望每個叫uber的,都要懂得相關法律,好好負起僱主的責任
: 現在uber最大的爭議
: 就是租賃+代僱 vs 運送
: 當然人家死不承認是運送,所以就是前者啦
: 代僱,所以司機的僱主是誰?
: 是居間的uber嗎?
: 是租車給你的車行嗎?
: 當然都不是啊,僱主就是妳啊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有一種接案模式叫做承攬
沒關係,我幫沒工作過的解釋一下喔
你去一家公司上班,領人薪水,幫人工作有固定對象這個叫雇傭
這間公司必須符合勞基法,還要幫你保勞健保
但如果你上網找SOHO,按件計酬給他薪資,勞基法勞健保跟你無關,這屬承攬
請問你有幫UBER保勞健保嗎? 承攬雇傭傻傻分不清
: 因此,簡單點,先不討論是不是勞動契約,有沒有勞基法適用
: 反正一定是僱傭嘛
因此,簡單點
UBER司機跟承客的關係就不是僱傭
如此簡單的關係,智商正常的人要搞錯應該是很困難的
所以你是明知有錯還惡意造謠
或是你的智商異於常人?
: 所以來小科普一下
科普 = 科學普及
你什麼時候產生法條能算進科普範圍的錯覺了?
不過你都承攬雇傭傻傻分不清,會搞錯好像很正常喔?
: 民法188條僱用人(僱主)責任
: 記得有連帶責任,出車禍了千萬別逃避啊
: 要負監督管理的義務喔
: 民法487-1條第一項 僱用人責任
: 出車禍受僱司機受傷了,責任也不歸司機時
: 記得要負賠償責任啊
所以你搞懂雇傭跟承攬的差異沒有?
前提錯後面就全錯
: 請各位都要當個好僱主
: 不要當個慣老闆
: 置勞工權益於不顧
不知道負責造謠的有沒有好雇主?
實際上短租承攬的模式幾十年前就有了,就是機場接送
機場接送幾十年,有聽過發生車禍乘客要賠的嗎?
所以說有些人真的就是一直造謠一直造謠一直造謠一直造謠
喔,好像跟政府風向一樣,造謠就沒關係喔!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04:00
原來uber司機是承攬?民法上運送為目的完成就是運送喔www人家uber是租賃+代僱,別害人家啊,不是運送好嗎民法上以運送完成為目的是承攬還是運送呢?好難阿uber居間沒問題啊,有問題的又不是居間,法律人?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5-29 13:09:00
文組內戰了...理工科的只能在旁玩沙...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9-05-29 13:11:00
原來科學不包括社會科學?
作者: AlanLu (小憨呆)   2019-05-29 13:11:00
作者: ainor (><)   2019-05-29 13:12:00
跟低能兒?認真就不對了~~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13:00
我知道啦,一定是司機們都不是營業,一定是偶爾開開車載
作者: coollfd (Qoo..)   2019-05-29 13:13:00
垃圾計程車先讓他倒再說,不繳稅還拿台灣人補助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15:00
原來機場是承攬阿www營業又以運送完成為目的,承攬?y
作者: cyora (小鳴)   2019-05-29 13:16:00
這好像跟機場接送司機也不太一樣?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18:00
就一句是不是營業,是不是也運送完成為目的。談法?我建議uber把代僱拿掉,大方承認是承攬,營業又以運送完成為目的的承攬y
作者: saysorryap (steve)   2019-05-29 13:28:00
計程車不會倒啊 在想什麼?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29:00
而且可能還對僱傭跟勞動契約有誤解,不會以為這兩者一樣
作者: ridewithwind (Rider)   2019-05-29 13:29:00
不懂還在硬凹 孩子這500不好賺呀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30:00
靠行司機,所以你契約上沒有代僱?去看看uber的契約吧所以建議uber契約上別用代僱受僱了,承攬不好嗎?y司機跟車行有契約,跟乘客(?)就沒有?真法律人?啊有啦,是營業+以運送完成為目的的承攬,真棒
作者: gg1259789 (GGininder123)   2019-05-29 13:41:00
幹你娘我看不懂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3:55:00
1450找不到理由護航 民調又一直跌 很可憐被裁員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55:00
結果還是不敢回應承攬、運送嘛,知道為啥uber要用代僱嗎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56:00
自己內文信誓旦旦說是承攬,結果到底是不是運送啊不要還人家uber耶,人家可不是運送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3:56:00
好啦 運送只有計程車能做行了吧 把FOODPONDA給關了麥當勞外送也違法了 麥當勞罰10億吧全亞洲只剩北韓和台灣反UBER 綠色執政鎖國保證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58:00
uber也可以運送啊,只是人家不肯,堅持是租賃+代僱呢
作者: sobigone   2019-05-29 13:58:00
所以現行法乘客uber司機的法律關係是?嘻嘻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3:59:00
結果這個u粉還堅持人家是承攬,呵呵,不要害uber啊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3:59:00
所以麥當勞外送也是運送啊 怎麼不加入車行??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9-05-29 14:00:00
不知道用代購的講解老人家聽得懂嗎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0:00
還是uber司機們都不是以運送為營業啊?那可以喔
作者: allpafighter (階級攪拌子)   2019-05-29 14:00:00
http://i.imgur.com/cvtDzIP.jpg惡意造謠的當大家手上沒合約嗎?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0:00
麥當勞罰10億 pizzahut也罰10億 沒加入車行還運送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5-29 14:01:00
有理組能理解的白話嗎?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1:00
妳認為外送是以運送為營業,可以去檢舉啊wwwy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2:00
樓上這麼愛垃圾計程車 快去檢舉只是因為UBER搶了你的生意就修法變違法 真棒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4:00
不是談法律嗎?u粉縮真快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4:00
全亞洲剩北韓和台灣反uber,綠色執政 鎖國保證好啊 談法律 103-違反了憲法的平等權和比例原則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5:00
對面大國也是要求uber負運送人責任呢,結果人家就跑了www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5:00
和財產權 計程車違反法律 又愛撞死人人家有滴滴 也是UBER的一種 又再造謠??對岸是兩家UBER競爭 1家退出 傳統計程車業早死光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9 14:06:00
代雇 法規寫 雇用 你可以扭曲是 承攬,給你好棒棒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7:00
人家要負運送人責任,懂嗎?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7:00
只有DPP還在酬庸傳統計程車業全亞洲剩北韓和台灣反uber,綠色執政 鎖國保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9 14:08:00
Uber 都知道要推責任了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9-05-29 14:08:00
喔 把Uber怎麼鑽漏洞講得真清楚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08:00
總之就躲起來啦,完全不懂啥是承攬,真的笑死人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08:00
講推責任 計程車車行推最多 撞死人不用賠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10:00
人家uber都不願當運送業了,還敢說司機是承攬www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9 14:10:00
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0條第1項第2款租車人如須"僱用駕駛人"者....有看到這一行嗎???你以為 UBER 是一家很負責任的公司嗎??你以為合約牴觸法律,是法律大於合令,還是合約大於法令??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4:14:00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4:19:00
不怪你不懂法,運送人責任自己去翻翻,民654
作者: BASEGO (壘包狗)   2019-05-29 16:48:00
法條看清楚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9-05-29 17:17:00
全亞洲剩北韓和台灣反uber,綠色執政 鎖國保證
作者: fmingk (海龜)   2019-05-29 18:57:00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5-29 19:22:00
笑死人,原來你僱傭契約的判定是有沒有勞健保www自己google僱傭 vs 勞動契約的差異跟見解吧自己打電話問你家客服吧,看他們敢不敢說乘客司機是承攬法講一大堆,說是承攬,那是不是就是運送啦,擺明沒讀還是所謂僱傭=勞動,司機不是以運送為營業,所以是承攬?跳針?開頭談法律,結果搞懂僱傭勞動、承攬運送了沒阿連uber為啥堅持是租賃+代僱都不知道,還想討論承攬或運送uber不是運送?那是不以運送為營業的承攬?談法結果不敢連契約的必要之點都不懂,跳針勞健保的不知道是誰呢原來是假法律人啊,法律討論不了,只能靠google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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