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eiLJ (鍵盤鄉民)》之銘言:
造謠造不停的
: 現在是個勞權高漲的時代
: 希望每個叫uber的,都要懂得相關法律,好好負起僱主的責任
: 現在uber最大的爭議
: 就是租賃+代僱 vs 運送
: 當然人家死不承認是運送,所以就是前者啦
: 代僱,所以司機的僱主是誰?
: 是居間的uber嗎?
: 是租車給你的車行嗎?
: 當然都不是啊,僱主就是妳啊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有一種接案模式叫做承攬
沒關係,我幫沒工作過的解釋一下喔
你去一家公司上班,領人薪水,幫人工作有固定對象這個叫雇傭
這間公司必須符合勞基法,還要幫你保勞健保
但如果你上網找SOHO,按件計酬給他薪資,勞基法勞健保跟你無關,這屬承攬
請問你有幫UBER保勞健保嗎? 承攬雇傭傻傻分不清
: 因此,簡單點,先不討論是不是勞動契約,有沒有勞基法適用
: 反正一定是僱傭嘛
因此,簡單點
UBER司機跟承客的關係就不是僱傭
如此簡單的關係,智商正常的人要搞錯應該是很困難的
所以你是明知有錯還惡意造謠
或是你的智商異於常人?
: 所以來小科普一下
科普 = 科學普及
你什麼時候產生法條能算進科普範圍的錯覺了?
不過你都承攬雇傭傻傻分不清,會搞錯好像很正常喔?
: 民法188條僱用人(僱主)責任
: 記得有連帶責任,出車禍了千萬別逃避啊
: 要負監督管理的義務喔
: 民法487-1條第一項 僱用人責任
: 出車禍受僱司機受傷了,責任也不歸司機時
: 記得要負賠償責任啊
所以你搞懂雇傭跟承攬的差異沒有?
前提錯後面就全錯
: 請各位都要當個好僱主
: 不要當個慣老闆
: 置勞工權益於不顧
不知道負責造謠的有沒有好雇主?
實際上短租承攬的模式幾十年前就有了,就是機場接送
機場接送幾十年,有聽過發生車禍乘客要賠的嗎?
所以說有些人真的就是一直造謠一直造謠一直造謠一直造謠
喔,好像跟政府風向一樣,造謠就沒關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