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ross (阿插)》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bit.ly/2ESd7yr
: 原文內容:
: 德國名車載20多歲女網友「台中→台北」 運將一進房變了個人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一名潘姓計程車司機把一名20多歲女網友從台中載到台北的一間旅館,沒想到一進房就變了
: 個人,以暴力手段霸王硬上弓,還恐嚇要散布她的裸照,近日二審被判3年6月徒刑。
: 《自由時報》報導,30多歲的潘男有妨害自由、傷害、寄藏子彈等多項前科,2017年時認識
: 一名20多歲女網友小花(化名),兩人之後約出來見面,他開著200多萬元的德國名車到高
: 鐵台中站赴約,吃完飯後,以工作必須回台北為由,邀對方同行。
這篇的問題,就是新聞本身
內文提到的是《自由時報》報導
應該就是板上這一篇
https://www.ptt.cc/bbs/car/M.1559629587.A.F9A.html
不過,有趣的是
自由時報提到的是
潘姓男子(30多歲),因不符擔任小黃計程車運將資格,
改以駕駛新車市價達200多萬的德國名車擔任Uber駕駛
到了這篇竟然變成 潘姓計程車司機?
所以究竟這位現在是小黃駕駛?還是 uber駕駛?
一定有一個說謊嘛
但是記者明明使用的是自由時報報導,如果發現這位潘先生其實是小黃駕駛
好歹也加個說明,例如:「據追查,潘XX其實還是小黃駕駛...」之類的
也沒有,就是標題寫一下,內文寫一下,什麼都沒有,
而且,還是最常出現假新聞的各報「XX中心」報導,連記者名字都不敢寫出來。
當然,這個事件,跟uber派遣沒有關係
再說一次
跟uber派遣沒有關係
但是跟uber這個平台有沒有關係呢?
這就要看這位潘先生,究竟是小黃駕駛,還是uber駕駛
如果是小黃駕駛,當然跟uber派遣平台沒有關係
如果是uber駕駛,問題就出來了
雖然不是發生在uber派遣中,
而且任何公司企業都可能有人在下班時間做些不該做的事,
不該把他們的錯誤行為歸納在公司身上
但是,「有這樣紀錄的人,可以通過uber審核」才是最大問題
即使這位潘先生沒有做出新聞中的事,或是事件最後發現是「#越想越不對勁」系列
都是一樣
uber跟可愛的u粉粉們,都一再宣稱uber的司機比小黃司機身家清白
不過,如果這位潘先生真的是沒資格開小黃,卻可以開uber
這就代表uber派遣平台跟小黃在司機前科的過濾上,根本是差不多,各有各自的死角
也就是,如果潘先生真的是uber駕駛
以後uber小粉粉們連要嘴小黃駕駛前科的資格都沒有了
uber平台也無法說自己的駕駛比小黃紀錄更好
大家都差不多了
XD
所以建議uber還是趕快去釐清或澄清,這位潘先生不是uber駕駛,
順便要自由時報提出更正或道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