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瞎扯感冒不知撞到人 肇逃男遭判1年半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9-06-09 15:16:48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09001478-260402?chdtv
瞎扯感冒不知撞到人 肇逃男遭判1年半
14:50 2019/06/09 中時 謝瓊雲
彰化縣陳姓男子去年2月24日深夜開車在彰化市撞倒女騎士後,未停車查看就直接離開,
事後警方循線找到陳男,他卻辯稱當時已感冒一周,頭昏腦脹,加上車上音樂很大聲,才
會沒發現撞到人,不是故意肇逃,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1年6月
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當天晚間10時30分,陳男開車由南往北行駛在彰化市彰新路上,卻因未注意
而與阮姓女騎士的機車發生擦撞,阮女人車倒地後,安全帽被撞飛,身上多處擦、挫傷,
陳男右側車身也因撞擊毀損。陳男竟完全沒下車查看,開車揚長而去,無視熱心路人幫忙
衝上前追人。
陳男向法官辯稱,當時感冒已一個禮拜,當天喝了感冒藥,一邊開車、一邊擤鼻涕,還不
斷咳嗽,頭暈腦脹的十分昏沉想睡,因此車內音樂刻意放很大聲,才會沒發現撞到人,警
方通知他後,事後也賠償對方損失、以18萬元和解,強調並沒有肇逃犯意。
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生病多天可用健保就醫診治,何必強忍不適造成生活、工作不便;在
作筆錄時警方並未察覺他有感冒、異常反應,不採信他開車頭暈說法。考量車禍當下阮女
多處受傷,機車車桿變形、坐墊破裂,車身往前滑行數公尺車痕,陳男右後視鏡也被撞掉
,可見撞擊力道不小。
法官審酌,陳男已有2次酒駕罪行,之前就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刑4月執行完畢;5年
內再犯,視為累犯,故作如上判決。
(中時 )
心得/說明:這個彰化縣陳姓男子很有可能又酒後開車出車禍只能肇事逃逸,
不過台灣那麼小監視器又多肇事逃逸很容易被抓到。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9-06-09 15:48:00
呵呵已18萬元和解 又被判
作者: simon978 (Simon978)   2019-06-09 16:06:00
一年半 鬼島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9-06-09 16:22:00
肇逃才判一年半,真輕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9-06-09 16:48:00
酒駕累犯又一隻
作者: ultratimes   2019-06-09 17:17:00
和解是你家的事,為何不能再判?
作者: Friedman (安豬火男)   2019-06-09 17:30:00
一些會罵人法匠的半桶水常護航某些恐龍是為了讓受害人得到賠償才刻意對酒駕犯輕判 這篇的法官就用和解後仍判有期徒刑來打臉了
作者: berryc (so)   2019-06-09 17:34:00
和解輕判合理啊 所以應該刑責上下限都同步上調
作者: Friedman (安豬火男)   2019-06-09 17:37:00
這篇還只是肇逃沒(被抓到)酒駕+受害者輕傷 上次那位酒駕又肇逃+受害者重傷的名醫還能被判緩刑真是大笑話某些半桶水就愛瞎扯說花錢賠償和解就應該給緩刑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9-06-09 18:16:00
這判的還合理吧,不輕也不重
作者: Friedman (安豬火男)   2019-06-09 18:20:00
這法官沒給緩刑還算合理 但就怕上訴後碰到恐龍法官
作者: starskfc (咬緊牙齦...)   2019-06-09 18:41:00
難得有合理的判決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9-06-09 18:57:00
那是被警察找到才和解,找不到就受害者倒霉,判1年半算輕了,萬一受害者因肇逃而延誤搶救時機往生就不是這了
作者: Friedman (安豬火男)   2019-06-09 21:14:00
打錯字 罵人"法匠"應該改成罵人"法盲"
作者: pasin (森氣氣)   2019-06-09 21:16:00
哇以後大家都不和解囉反正和解也判不和解也判
作者: Friedman (安豬火男)   2019-06-09 21:18:00
和解本來就=\=不會被關 這案子沒和解法官可能會判關更久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9-06-09 22:22:00
肇逃這樣判狠合理阿
作者: gaba000 (gaba000)   2019-06-09 22:37:00
一定是女騎士超速 只要女騎士騎慢點就不會被撞到了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9-06-10 01:48:00
噓某p 和解不是這樣講的好嗎..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9-06-10 07:07:00
和解沒給緩刑,很簡單是因為被告有酒駕前科,有期徒刑執行完畢還沒超過5年不能給緩刑好嗎,甚至還論他累犯加重在實務上甚至會等被告前案執行完畢超過5年再下判決,目的就是避開被告不能宣告緩刑期間說判一年半算輕的,過失致死沒加重最重不過判2年,能判到1年半的已經很少,這件被害人只是傷害,最重不過過失傷害6個月,逃逸行為判比前行為更重得多,才會有釋字777的爭議,甚至777本身就另外產生新的爭議這個案子等上訴受到777的拘束,很可能就會改判成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了,不信的可以追蹤看看就算論他酒駕跟肇逃具有累犯加重必要,很可能只有7、8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6-10 08:51:00
累犯了,不認為"已累犯兩次"可以認為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過,刑度會到多少....跟樓上看法差不多吧..比一審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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