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dnight9 (咪耐)》之銘言:
: 證實對方不但在有前車在等左轉的情況下,從後面插出來
: 警察還當場譙他是跨越雙黃線左轉,又不讓直行車
: 所以我個人是認為他應該90%以上責任,我唯一有的責任可能是有小超速一點
: 我本來是希望簡單處理就好,因為事發時對方太太一直跟我道歉
: 但車主本人態度就不是太好,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一句道歉,
: 只是跟警方強調我騎太快他沒看到
: 結果後來監視器一調出來他就不吭聲了,只說一切交給保險處理
: 他說願意賠我車損及受傷部分,他的車看起來是前右側保桿有受損而已,
: 我的車是前面凹進去了大概半毀
: 我是想請問自己可以要求的賠償有那些?
: 反正對方一臉不在乎一切丟給保險處理的樣子
: 除了車損、醫藥費,上班沒車可以要求交通費嗎?
: 或是精神損失?之類的,我可以請我的保險公司去談嗎?
: 另外想請問是否該先跟警察要路口監視器的備份?
: 離開時才想到沒有跟警察要,怕事後被洗掉
: 謝謝大家
抱歉借文發問
(同事目前遇到的例子但我也想長知識)
大家都說以刑逼民
假設我有保第三人體傷(抓1000萬好了),
撞到人對方有受傷,
假設有單據的50萬,但其他心裡因素或是保險公司不接受的索賠也要50萬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目前知道是保險公司建議讓對方提告,他們會代為出庭
我的疑問是,
如果都交給保險處理,先被告,然後法院判多少保險他們賠多少,
同事過程中都交給保險處理沒有談和解,
這樣本身還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