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是車主的兒子
其實真實的狀況是,我爸開車去客戶家檢查東西,停在客戶家門口
有熄火!有熄火!有熄火!
不過想說一下就出來了,所以沒把鑰匙帶下車
那個竊賊應該是看著我爸下車沒鎖門,想進去偷零錢(她下午才做完竊盜案的筆錄)
在翻找的時候看到鑰匙在車上就順手開走了
開走之後可能不知道自己要開去哪,就停在失竊地點約300公尺外的路邊
那時候剛好有巡邏員警經過,發現之後請她下車,她就開始瘋狂逃逸,之後的事情就跟新
聞報導的差不多了
我們到派出所的時候,一直跟受傷的員警致歉跟感謝,員警還反過來跟我道歉說把車弄成
這樣,然後轉過頭去繼續寫開槍的報告.....
真心覺得台灣的警察真的很可憐,都被衝撞了還只能開槍打輪胎,開完還要寫長到靠背的
報告
支持警方合理用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