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遇到一台垃圾車(不是黃色的),沿路單手開車(另一隻手叼著煙)、闖紅燈、不
禮讓行人、沒打方向燈,然後車燈車牌都毀損。
昨天送了警察局交通違規跟公路總局驗車,今天收到公路總局的回覆(效率變超好的!!
值得肯定),說這台車已經註銷了,所以無法招回檢驗。
https://i.imgur.com/UbUE5jI.jpg
從他的車牌看來,只是幾個數字的邊邊變白,沒有到凹凸不平或嚴重毀損....結果竟然已
經註銷!
而且以之前的經驗,這下連警察局都不會開單了....足足省下3條闖紅燈2700*3、3次方向
燈800*3、還有未禮讓行人跟抽菸....
除了不會被開罰單,也不會被叫回去檢驗,然後外觀還不至於報廢程度,路上警察也不會
每一台都小電腦查一下,最讓人生氣的事,就算抓到,也罰不多......鼻屎般的罰責
反正要玩大家一起來玩,等等就去把家中的車子全部註銷,誰都擋不住你的犯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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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這個年代還會收到罰單的是不是都傻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