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romtaiwan ()》之銘言:
: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28
: (四)歷肇事原因分析圖
: https://i.imgur.com/OZq2wP4.jpg
: 註:「駕駛不當」包括「變換車道不當」及「未注意車前狀態」。
: 說穿了,駕駛不當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另一種說法
: 真的太扯了,警察伯伯,多抓抓這種的還有規車好嗎
: 看看超速佔的比例,再看安全距離佔的比例
: 警察伯伯,在橋上多照一點車距太近和規車好嗎
: 不要老是只想著高額超速業績
上面有提到"規"車肇事嗎?
看到特別提龜車就知道整篇就是飆仔的藉口而已,
從結果論分析不是這樣分析的,
明明就是因為超速抓很兇,
有勸阻作用所以超速肇事的少,
因為不夠鐵齒的都被罰單勸退了,
而且抓這麼兇肇事比例仍然還有5.6%,
應該全高速路段都引進平均測速照相杜絕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