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故有三個問題
一、汽車駕駛未注意車後狀況、未使用兩段式開門法
二、政府一直提倡機車靠右、強制機慢車兩段式待轉、禁行機車
三、機車騎士未戴全罩式安全帽
機車靠右真的很好嗎?
相信各位都知道不好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一項第一款
這條只有肇事時才能舉發或者檢舉,這也是法規的一個問題所在
我們政府一直以來把以排氣量來區分路權
日本是以50cc無法跟上速度所以要求兩段式右轉,我國是要求250cc以下的車款要待轉
請問各位,下面你分得出來嗎?
https://imgur.com/AOoSPhX.jpg
就是因為,機車沒有板金保護,更需要安全的道路來到達目的地
https://imgur.com/al2kiR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