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r5566 (科科)
2019-08-21 13:01:58※ 引述《SakuraHana (櫻花)》之銘言:
: 沒人覺得違法嗎?
: 假設你停了1小時5分鐘,被收了1.5小時的錢,(有的更狠收2小時)
: 表示你的使用權就是1.5小時,
: 但他叫你繳費3分鐘內滾,也就是最多只能1小時8分鐘,不是剝奪你的使用權嗎?
: 1.5小時+15分鐘緩衝時間才是合理的規定~
這個我實驗過了
上次在台中停了1小時35分鐘的車
被收2小時的錢
我在1小時55分鐘離場
柵欄說超過離場時間(限制15分鐘)
多繳了一小時的錢 (20元)
打去管理員理論
管理員覺得推文鄉民是對的
他們有違法的嫌疑 願意退我一小時的錢
請到5公里外的管理中心退款
來回10公里都超過20元的油錢了 所以就沒去退了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9-08-21 13:02:00幫QQ XD
作者:
Kerdison (阿拉蕾和小金魚)
2019-08-21 13:05:00到底為什麼繳費完不馬上開走?還沒有要走 就不要繳費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9-08-21 13:06:00人家搞不好繳完費突然想拉屎XD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9-08-21 13:18:00XDDDDDDD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19-08-21 13:24:00如果如果照停多久付多少來看 停1小時59分鐘繳完費再停14分鐘才走 要不要去管理站補票半小時
作者:
gk1329 2019-08-21 13:35:00樓上 不用 我試過惹 cc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9-08-21 13:36:00我有一次繳完費後手殘磁扣不知掉去哪 找了很久 但管理員還是放行 我完全沒多繳到費用
作者:
gk1329 2019-08-21 13:37:00還有15分鐘免費 我10幾分去繳費機 然後再去便利商店買東西又過了10幾分 也是免費
作者:
kito711 (胖胖)
2019-08-21 13:47:00XDDDDD
作者:
airkk (晨霧)
2019-08-21 14:40:00還好他沒有跟你說要去臺北總公司退現金XD
作者: llaw (賽德克七號) 2019-08-21 15:03:00
消磁機制改善問題,我去過一個收停車費的購物中心,只要有購物(例如10元礦泉水)就可以停滿一定時間,例如中午停進去,消磁之後,車子可以停到三點(一樣代幣消磁)。
作者:
scouall (浮光掠影)
2019-08-21 15:17:00XDDDDD
作者:
lasaio (FaQ)
2019-08-21 15:50:00之前庭不到三小時被機器判定三天,還跑到管理室調監視器才放我走。還好我入場等待有看一下時間。不然可能要坐在那等很久了。這種的入場還是建議記一下時間,走過告示牌也看一下。
作者:
a989876 (聞臉)
2019-08-21 16:53:00需要政府訂立一個合理的規則規範業者
作者:
K30126 (ABC543)
2019-08-21 17:03:00政府誰要理你?
作者:
huei252 (雨快快停)
2019-08-21 18:04:00我住台中,目前遇過的停車場都是給15分鐘離場
作者:
RS512 (flying)
2019-08-22 10:30:00所以像日本那種15分鐘計費的比較沒這種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