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VO和SAAB都是瑞典汽車公司,而且都賣給中國公司
但是VOLVO可以沿用商標、名稱,SAAB卻不能
一個品牌沒有了商標、名稱要怎麼吸引舊客戶呢?
更何況VOLVO的大卡車使用的商標、名稱跟小客車一模一樣,都不怕混淆了
SCANIA跟SAAB完全不同,商標也有小差異,為什麼不賣商標、名稱?
飛機產業跟汽車產業完全不同,更何況軍用飛機根本不是消費性產品,根本不會混淆
為什麼不讓SAAB汽車使用呢?
當然中國公司不能用,很好
假如是台灣收購SAAB的話就應該繼續使用舊名稱、舊商標
就算不能用也應該改成SABA,台灣式的念法
獅鷲頭改個設計方式就好了,獅鷲又不是SAAB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