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罕見!車禍後酒測超標 竟是重傷造成...

作者: sean87028 (Sean)   2019-09-25 00:37:33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8724
原文內容:〔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梁姓男子與2名友人騎車遊北海岸,無端被撞斷的
電桿鋼纜掃到腹部,受腸穿孔等重傷,酒測值還被測出高達2.18,還好檢察官查明,梁是
因為傷重,體內乳酸鹽異常升高,才會造成酒測值飆高,還他清白。
處分書指出,27歲梁姓男子去年8月間午後,與2名友人各騎一台騎車,由新北市蘆洲區,
沿台二線騎往金山。
梁騎經萬里區加投路段時,一輛大貨車突然失控,自撞路旁電桿,梁閃避不及,慘遭掉落
的電線鋼纜掃到腹部,人車倒地,導致他腸穿孔、腹膜炎等傷害。
梁無端遭波及,但倒楣還在後頭,他抽血的血液酒精含量超標,換算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
2.18毫克。
警方因此將梁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梁認為,醫院以抽血方式檢驗他體內酒精濃度,抽血驗體內酒精濃度的方法,是用抽血酵
素法分析酒精濃度;由於他當時傷重,血液中酵素過高,會與血液中乳酸去氫酶產生干擾

為釐清是否真的如此,檢方去函聯合醫事檢驗所詢問。
聯合醫事檢驗所回覆指出,民眾車禍受重傷,體內的乳酸鹽及乳酸去氫酶的異常升高,確
實有可能會影響乙醇(酒精)偵測的數值。
檢方另根據警光雜誌522期酒後駕車對交通安全的影響,若人體呼氣酒精濃度值達每公升2
毫克,行為表現會是接近死亡的程度。
檢方調查時,梁否認酒駕;他指出,事故前一天,他有喝一罐啤酒,同行的張姓友人也證
稱,梁當天並未飲酒,動作正常,若酒測值真的高達2.18,梁已達泥醉程度,根本無法騎
車。
檢方因此以無證據顯示梁酒駕,處分梁不起訴。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其實這是舊聞,最近看到一些酒駕gg的案例,但根據這篇新聞來說重大傷後會影響抽血檢
驗的結果,不過人已gg也無從對証,除非現場聞到他身上有酒臭味,不然新聞怎麼寫大家
就隨便信,我想應該要有更嚴謹的檢測方法來確認是否有喝酒,我不是要袒護那些酒駕的
人但是對於重傷或gg,沒喝酒卻被冠上酒駕之名的人來說很不公平
另一篇文章有更多案例
https://ins0800.blogspot.com/2017/11/abv.html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9-09-25 00:56:00
沒關係 這都有個資法的保護 看那議員查驗值多少不能公布喔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2019-09-25 10:01:00
這樣也要被抹成護航,某些人理盲到這種程度真的很無言
作者: frzqp3814396 (歪果人都是很nice的)   2019-09-25 13:53:00
又瀆職了又瀆職了!去告啊!車禍有酒測值不送法院的警察才叫瀆職,懂嗎?警方的程序一定要車禍當事人吹酒測器不然就是拿醫院的抽血報告,有酒測值警察只能依法送案,檢察官才有權利結案,警察又不會栽贓你一定有喝酒是在瀆職什麼?
作者: crossevangel (cross)   2019-09-26 16:21:00
某些人閱讀能力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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