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膩,
常遇到沒來由的嚴重堵車,
經過一看,小車禍!
兩台擠到的車主站在那,
若無其事的等待保險&警察……
#2個人,浪費一群人的時間,
換算基本工資,這損失找誰要。
#為了小車禍,浪費員警時間,
等於浪費公帑。
難道不能讓員警到場處理車禍,
雙方各開一萬元罰單,
當作國庫車禍處理費,。
再讓保險公司介入,
針對肇事責任,向肇事者代位求償罰金。
罰重一點,會痛,開車就會小心!
再說
不想被罰錢的,
萬元以下的損失,民眾自會私了,
這樣不是很好嗎?
為了那種芭樂車禍,浪費時間,
真想問候他媽……
可以開罰,但「嚴重事故」不罰這裡的嚴重事故係指財損五千元以上,可以呈維修估價單據予警察評估撤單
小車禍沒定義怎討論?感覺?幾千是多少千板烤價格怎定義,你找間原廠板烤幾千的單貼上來阿
一樓,有些人就不懂安全距離整天跟超近,我實在不想同情這種車禍
如果是違規造成車禍本來就會罰了好嗎如果自己都沒違規的車禍(例如被酒駕撞)要罰什麼?而且罰一萬是哪來的數字?你說一萬就一萬唷,那我覺得我時間比較寶貴改成罰10萬可不可以?而且沒有警察筆錄什麼私了都不具法律效力隨時可能被告肇逃
知道了,零整率6-7倍左右保養費,一公里抓3塊,都算好了,不勞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