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nchen2000 (Hon)》之銘言:
: 各位鄉民安安
: 我們在公共政策平台覆議了一個提案:
: 內側車道時有慢車,導致要超車的話必須得一直變換車道超車,因此增加高速公路上的危
: 險性,希望說政府可以比照德國高速公路解除內車車道速限及提升中側車道速(130km/h)
: 限來讓車輛分流以增加高速公路的順暢度,同時可以增加慢車佔用內側以及右側超車的罰
: 則,避免慢車
: 佔用內側車道造成危險。
: 無限速難免會被部分的人解讀成一個合法飆車的途徑,但是個人認為,如果草案通
: 過,那麼多數使用無限速車道的駕駛不會是為了飆車,而是希望用更有效率的方式抵達目
: 的地,他認為大部分的駕駛並不會為了想衝極速而危害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 利益與影響
: 1.快車可以使用內側車道而不會因為一直變換車道超車導致車禍,可以使得高速公路變得
: 更安全。
: 2.減少駕駛於兩地的時間,減少長時間駕駛之疲勞。
: 3.如果有更多人能夠專心、謹慎又享受地駕車,即便速度提升,相信交通事故率會因此而
: 下降。
: 4.讓不同車速的車輛可以分流,以利安全。
: 5.使龜車待在外側避免車禍影響,以利安全。
: 6如果能夠有無限速車道讓性能優異的車輛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之下於內側車道偶爾伸展肌
: 肉也不失為一個德政。
: 連署網址: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984c553-11dc-4e88-86b7-fb462a4102e4
我是覺得邏輯有點奇怪
不管是哪個車道把上限提高甚至無限速,這樣就不會有慢車佔據?
要把德國的例子用在台灣時,你得先看看台灣大部份用路人對於使用高速公路的觀念吧
而不是一味的提高速限,自以為就可以解決內側車道佔用的問題
更何況,無限速說實在不太適用台灣
德國無限速也不是無限速一直下去
要經過交流道還是有限制速度,看我印象中有看過大概限速80 km/h的交流道
以台灣來說能夠無限速的路段真的不多也不夠長...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06&p=4617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06&p=4619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 台灣交流道跟服務區的密集程度....
真的要解決內側慢車的問題,以目前的法令來說,
你要求政府強力執法可能比要求政府開放內側無限速還來的有用
或者你應該提案內線最低限速=中線最高限速 邏輯上要解決內側慢車還比較有用
只是這會因為快樂錶法規的關係而有問題...
所以我合理懷疑這個提案只是有錢人想要合法在高速公路上飆車的藉口...
並不是真心解決內側車道慢車佔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