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小弟我昨天在台北市發生車禍
由於不禮讓直行車,自認自己肇責應該最大,甚至全責
肇事原因是
小弟我左轉時,看對向車道只有一台車,且離自己還有段距離
而且看到對方似乎是慢下來打算等我過去
所以小弟馬上踩下油門想搶先一步轉過去
這時對方突然加速和我右側車頭對撞
當下立刻報警,做完筆錄後
對方一直跟我說這是營業用車,工作一定會用到
沒有車對方沒有辦法工作,叫我一定要賠他營業損失
我打算明天一早聽從業務建議,就到保養場報到出險
業務跟我說這樣就沒問題了,而且是第一次出險,隔年保費不會增加
但我上網爬文後,發現有很多關於「以刑逼民」的文章
多半是建議先去驗傷以防萬一
想請問各位有過車禍經驗(肇事方)的版友們
當下對方說自己沒有受傷,所以也沒叫救護車
這樣我有需要去驗傷嗎?
「以刑逼民」機率會高嗎?
或者有什麼是我應該注意的嗎?
懇請各位大大指教
我的車:今年剛交車的altis hibrid
對方的車:約2000年左右的altis,非計程車,但對方說牌照登記營業車
我的保險:乙式車體險,新光產物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