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斯拉自動駕駛撞警車 檢不起訴:駕駛無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9-10-23 20:13:09
特斯拉自動駕駛撞警車 檢不起訴:駕駛無危險行為
林姓男子去年12月晚間駕駛特斯拉電動車(TESLA Model S 100D),並開啟自動駕駛輔助系
統(AutoPilot)行駛國道三號北向99.6公里處,疑似精神不濟,未注意前方正處理交通事
故執勤員警所設的警戒管制區,未減速直接衝撞警用677號巡邏車,導致677號巡邏車又再推
撞前方683號巡邏車,造成巡邏車後方保險桿破損,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新竹地檢
署偵查終結,認為林開車未有蛇行、明顯逼車或其他危險行為,也沒酒駕,今做出不起訴處
分。
檢方指出,林男訊問時辯稱,事發當時一開車上高速公路就開啟自動輔助駕駛系統,一直開
到有感覺,類似輪胎壓到東西的異音,接下來就直接撞上去了,他並沒有睡覺,是當時天色
昏暗來不及注意。
林男的辯護律師則說,車禍發生後,已聲請於今年1月24日發函向台灣特斯拉汽車有限公司
調閱肇事車輛送廠維修的相關單據,以及當天晚上的行車紀錄,包含車速、有無開啟自動輔
助駕駛、有無踩踏煞車等資料,並要求說明自動輔助系統(AutoPilot)開啟後,若遇有高
速公路因交管而靜止的警用車輛及交通錐時,是否會作動煞車及採取其他措施等,但至今未
收到任何回覆(過程中曾電話催促進度2次),因此無從確認這起車禍發生與特斯拉自動輔
助駕駛系統制動機制有關聯。
檢方根據國道警察提供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現場圖、調查表與現場照片,發現林除
未減速煞車衝撞,發生事故外,並無發現明顯逼車、急停、左右搖擺、蛇行或其他危險駕駛
行為,也未造成其他行駛國道車輛具體危險,加上林沒酒駕,難以認定林有危險駕駛行為,
只能說林有違反交通法規,但程度不到公共危險罪的程度。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20480
作者: WestDoor0204 (路人乙)   2019-10-23 20:24:00
保險還算便宜,被三寶開車機率比被特斯拉撞低多了,台灣低能駕駛實在太多
作者: biggood20708 (Neoli)   2019-10-24 08:44:00
樓上可以問問看很多三寶做得到
作者: nicholas0708   2019-10-24 17:49:00
https://tinyurl.com/y34s67g5 美國NTSB調查也是一樣 車主責任居多 SAE定義L4在某些條件下才完全不需要駕駛介入 這種判決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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