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eticjoe ((6))》之銘言:
: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出發點根本錯誤
: 汽車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一分錢一分貨
: 應該說因為有品牌光環
: 所以你才有"資格"賣這種價位的貨物
: 請試想
: 假設今天囚牌打造出了一輛牌價350w的豪車
: 科技/用料/安全/操駕皆符合其價位
: 但有誰會買單?
: 不是說因為有品牌光環
: 可以讓5塊錢的東西變成50元
: 是因為有了品牌光環
: 你才有資格賣50元的東西
品牌光環本身就是值錢的
當然是很有道理
但是...曾經逛過英國各個車廠網站
看看一樣有在台灣賣的車 點一點
這個其實不是很容易 英國網頁很多配備
要自己一個一個點 台灣有特定捆綁包
發現Skoda Mazda Ford 平價品牌
跟台灣價錢不會差很多
說不定稅算一算台灣還便宜一點
雙B定價就完全兩回事了 他們
英國也是豪華車 同車格差不多就貴個三四成
來台灣貴兩倍都有
這種品牌價值很難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