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把別人家門口當停車場

作者: oftisa (oo)   2019-11-09 22:56:37
最主要是法律太爛的問題
太多停到私人土地,明明都已經侵入住宅了,卻拿他沒辦法的案例
法匠會說他又沒偷你東西,停一下,開走就好了
就是因為法匠亂解釋,才搞得台灣亂七八糟
但是在日本,就算是在便利商店停車場停太久都可以找警察來開單
不知道中華民國法匠的法律是從哪裡抄來的?
有問題卻不解決、解決不了
根本沒有邏輯
※ 引述《gx9900824 (ZETA)》之銘言:
: 剛剛回家要進車庫前
: 一臺車大剌剌的停在門口
: 外面劃紅線
: 你直接停進來
: 真是有夠聰明
: 直接打電話請警察來拖
: 媽的 違停XX
: http://i.imgur.com/opR6Sjf.jpg
: http://i.imgur.com/uMCxyxJ.jpg
: 不過為何內湖110
: 會是新北接電話?XDDD
: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9-11-09 23:15:00
法律人誤國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19-11-10 00:33:00
臺灣是大陸法系,走的是日本德國的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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