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9-11-19 13:23:28※ 引述《lase (醉翁之意不在囧)》之銘言:
: 請教有經驗的大大們
: 對方全責 有第三責任險
: 沒有人受傷 只有財損問題
: 已經全額支付修車費用
: 但將近一個月無法用車那段時間的交通費
: 我有保留單據 大多是大眾運輸 偶爾小黃
: 對方保險公司說
: 無法支付這部分任何一塊錢
: 說啥全業界都如此
: 這一個月超不方便
: 連合理的交通費要不到 感覺超幹
: 請問板上有人有要到過嗎?謝謝
除非你是營業車,所以你修車期間所造成營業損失才有可能可以做損害賠償爭取得到
無法用車的交通費 你本來用那台車也會有支出 汽車耗材折舊 跟汽油的成本阿
你搭大眾運輸工具 或小黃 或騎機車 都是你自己行使行動自由權的方式而已
除非你因為這個車禍事故 無法自己騎車 無法搭大眾運輸工具
法院會考量你行動不便的情況下 判你支出的交通費用給你 純財損想要這塊賠償
有一個可能就是 你是原住民 家住深山不便之處 必須一定要開車代步
在你沒有其他可能可以使用交通工具下 扣除你開車必要的支出跟折舊後
賠付給你增加的交通費用 "沒車用是一種利益的損失 但你也得先扣你的開車成本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