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借標題問一下
家父有一台Zinger(客貨車),目前掛在自己開的公司底下
而最近想把公司歇業,所以會將車子轉回個人(家父)名下
假設在
2019/12/15 過戶
2020/07/01 我買新車(一般小客車)
2020/12/16 ~ 2020/12/31 報廢舊車
這樣有符合舊換新的補助規定嗎?
已經爬過文但還占用版面提問,是因為有下列疑問
一、我買車的當下,家父舊車名義上持有未滿一年,是到了2020/12/16後才滿一年
這樣有符合持有滿一年,且買新車在前後六個月內的規定嗎?
二、因為Zinger是客貨車,當時買車時或許就已經減免貨物稅了
而我看有Q&A 有寫若車子是本來就免徵貨物稅的車,自然不能獲得補助
所以想確認如果舊車是客貨車,後來買的新車是一般小客車,這樣有合乎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