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最近騎車經過雙向綠燈路口,與一台左轉汽車車發生擦撞,當場我手部撞到撕
裂傷縫8針,我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撞到我的機車沒有當場停下也沒有馬上報警,駕駛直接把車子開到路邊停放,反而是
路人幫我報警送醫,初判表出來對方保險公司表示我錯三成,我事後有詢問員警我受傷而
對方私自移動車輛有沒有開紅單,負責的員警說法規沒有規定要開紅單?滿頭問號中…
只是好奇對方已經移車了,現場圖要怎麼畫?我又要負擔三成責任,平常開車就知道發生
意外有人受傷一定要維持現場不能移車,還是法令又有修改了
簡單的畫出我行駛方向,還有我機車撞擊後的位置,雙向道中間沒有分隔島,
我已經過了路口中央,撞擊處在已經在斑馬線上了
https://i.imgur.com/JYOHqs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