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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丁姓男子去年11月才因撞死機車騎士,被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起訴6天,丁男又在開
車載送藥材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時,沒注意車前狀況,迎面撞上剛參加完教會活動的鄒姓婦
人,鄒婦頭部重撞擋風玻璃,因嚴重外傷送醫不治,丁男到案辯稱沒看到婦人,對接連肇
事一事沉默不語,台北地檢署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丁男。
24歲的丁男在2018年4月2日時,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民樂路與新生街口,因左轉時撞上
直行機車騎士,導致騎士死亡,新北地檢署調查後,在2019年11月2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
訴丁男。
但是丁男顯然沒有學到教訓,被起訴後6天,在12月4日晚間8點左右,開著藥材行公司車
,載送藥材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路36巷口的行人穿越道時,又沒注意車前狀況,直接
撞上剛參加完教會活動,準備回家的50多歲鄒姓婦人,鄒婦頭部外傷嚴重,撞擊力道之大
,連車子前擋風玻璃都碎裂了,鄒婦經送醫急救,深夜宣告不治。
丁男再次肇事後辯稱沒看到婦人要過馬路,檢警問他才剛因中和肇事案被起訴,為何沒學
到教訓、小心開車,他卻沉默不語,檢察官調查後,以丁男行經人行穿越道前未依法減速
等理由,再次將丁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心得/說明:
真誇張!年齡也很輕,是把馬路行人當螞蟻嗎?!過失致死還是有下一個可能被撞的倒霉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