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之銘言:
: : 交不出貨就等著巨額賠償吧!
: : 跟你講這麼多也沒用,5000$就被打發
: "業代" = "公司" ???
: 原PO 已經講了,
: ===
: 從這兩個情況來判斷
: 這張訂單應該尚未進入到公司訂車的系統
: 要是像鄉民一面倒這樣子要公司全額處理的 論點可以被接受??
業代是公司派出來的,本來就代表公司.
扯什麼單子沒進系統,你公司系統是你家的事.
消費者對公司就是講法律誰管你家公司內部什麼系統.
啊幹你訂金收了跟人家說沒進系統?這種低級瞎扯就別說了.
法律上就是你方收了我訂金然後要反悔不賣.
照規矩兩倍返還,管你是業代,還是subaru.
你業代代表公司收錢後說不代表subaru,講這種誰信呀?
: 以前曾經想過一個比較瘋狂的
: 某豪車業代跟客戶勾串,
: 把一台一千萬的豪車,
: 用500萬簽約給客戶
: 業務收了一百萬訂金,然後跑了.
: 然後.....然後客戶就拿著契約告車商
: 要車商車子就是賣五百萬,
: 或者是賠一百萬+一百萬.
: 客官此時認為,客戶對?? 還是車商對?
這根本瞎扯,這間公司可以放任業代隨便決定價錢,
可以擅自把車子折價50%,那這間公司本來就有問題.
還有哪個業代愚蠢到會跟客戶勾結這個?
你幫客戶折價50%,然後自己還要跑路?
請問勾結這個的好處在哪?
: 總之,看原PO 手上的契約,
: 若契約已經跑完公司的流程,然後被違約,那原PO你告自然沒啥爭議.
: 公司必須負擔最終的法律責任
: 若整個都沒進公司系統? 那最後最糟下場大概就是
: 業代賠錢(一倍),或是被告
: (被原PO告,或者是公司被原PO告告贏,
: ,然後公司之後告業務背信罪+民事賠償,把錢討回來)
我以前買過一次中古車,訂金付了契約簽了.
交車當天對方開車子來找我,結果拿不出車子過戶到他那邊的證據.
只有車主的行照壓在他那邊.
我問他說啊你車子沒過戶,又不是你的,萬一我跟你交車以後原車主反悔我怎麼辦?
他答不出來,一樣賠我兩倍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