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多人可能都沒有實際處理車禍的經驗。
關於肇事責任的攤分,在初判的部分其實都是有慣例的,
大家可以去這個網站下載保險公司的肇責分配處理原則 :
http://www.nlia.org.tw/modules/tadnews/page.php?nsn=673#A
在第19頁,五、路口事故 : 類型三 的第(一)圖說明。
超速的確會是肇責原因,但是慣例就是30%
(我想可能很多人認為這不合理,但目前就是這樣設計)
當然這只是初判的原則,實際上這種重大車禍的責任認定,還是要看法官,
但其實法院委託給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有80%的案例會跟初判表差不多。
快過年了,希望大家都小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