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檢討來檢討去,不管是誰肇責比較大,人命的傷亡已經成為事實,
而且不用多久,類似的重大車禍馬上又會發生好幾起
也許你有自信不會是兩台的駕駛,但你我以及我們的親朋好友都可能是被這種駕駛
波及的行人。
真正導致車禍的原因:
1.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是臺灣交通事故的最大宗
說明臺灣駕駛根本不把路權當一回事,考照用智障筆試考,上路後也沒人照做。
每天都可以看到藉由自己車體優勢,想轉就轉的智障駕駛
還有一堆駕駛隔熱紙貼黑黑在駕駛座裡面滑手機、吹喇叭、榨甘蔗
反正自以為板金厚,在車內做甚麼都沒關係,當然不用注意車前狀況。
跟這種駕駛講隔熱紙貼太黑有害行車安全哦,10個有9個會惱羞說大家都這樣
2.智障的交通規劃
臺灣最智障的就是不合理的速限,交通部永遠不知道用科學方法來劃定合理速限。
自然造成上路的駕駛大多不會按照速限來駕駛。
要控制駕駛的車速有很多的方法,例如車道縮減、明確的減速符號
但是各地的交通局怎麼做?
插測速照相啦!測速照相還不能解決問題,那就用區間測速。
台灣駕駛裝了一堆測速照相提醒的裝置,但永遠學不會該快的時候快、該快的時候慢
喔對了 已經跟你講最大宗的事故原因叫做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還有一堆高能兒會幫交通部護航區間測速好棒棒哦
對啦 真的很棒,如果全臺灣都實施區間測速+偵測不當跟車距離的話
3.鄉愿執法
違停遮蔽巷口車輛的視線、並排停車導致後車頻繁變換車道而致生事故
這些都應該是執法的重點,以及目前法規已經明令經行人穿越道應讓行人,
不過實際上幾乎沒有在取締。
台北市交通局把行駛禁行機車道、未兩段式左轉列為重大違規。
甚麼違停、甚麼未禮讓行人,這些都不算重大違規啦。
台北市南港分局在粉絲頁自爆2019年取締了351件駕駛未讓行人
進一步追問他佔全部交通違規舉發件數的幾%,他們就不敢回了。
南港有多少個行人穿越道?結果一年下來平均一天取締不到一件,呵
2018年光台北市就有28個行人死在馬路上。(2017年也是28人,19要等政府資訊公布)
在那邊怪家長不帶小孩走斑馬線,事實就是走斑馬線,駕駛還是不會讓啊
自己試試看停在斑馬線前讓行人先行會被幾個智障不耐的駕駛按喇叭?
「走斑馬線跟不走斑馬線都會被車輛貼身刷卡,那我還不如直接過馬路就好」
就是交通部與警政署放任這些駕駛每天用車體迫害行人。
4.低能發照政策
交通部發駕照就是我她媽發爆,一年路上死三千人,我她媽怎麼知道
廢到機車駕照乃至於職業駕駛的駕照都好考到不行。
且從小到大根本缺乏交通安全教育,交通部不願投資成本,就是把成本轉嫁到其他地方。
幾乎每個駕駛都是買到駕照以後才開始學開車、騎車,觀念好的會慢慢修正自己成為文明
人,但更多是一路用買到的駕照用野蠻人的方式開車直到自己無法開車為止。
更好笑的他媽的發爆駕照,卻沒有任何回收駕照的制度。
被民眾檢舉、相機拍照的罰單,因為無法確認駕駛人,都不會被記違規點數。
也就是說被記六點吊照,幾乎是智障到有剩被警察攔爆的人才會被吊照。
且無照上路的成本也非常低,根本沒鳥用。
且對奉公守法的駕駛毫無獎勵
你讓行人就等著被野蠻人撞被野蠻人叭
你依規定排隊就等著被野蠻人插隊或是螃蟹下匝道害死
交通部繼續用車種分流、智障規劃、低能發照還有鄉愿執法來搞用路人
然後藉由挑撥不同車種的用路人來轉移焦點
還有很多人會拿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國家來比爛
但好笑的是臺灣早就是東亞交通傷亡率第一的國家,拿去跟東南亞比也沒有贏多少
我們等著看年假國道一天一百件的事故狂潮來臨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