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car版版友大家好:
半夜突然接到朋友來電要我代替發文(無ptt帳號),我聽完後有點震驚,而且覺得跟我
也有關係,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因為有看到有人在這版請益車禍文因此po在這版,如有違規請告訴我我會立刻刪文
以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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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晚上發生一場擦撞車禍國道三號北上102公里處,國三轉國一新竹系統。人都沒事
,當場叫了警察,因為在國道,拍完車損後聽從警方建議開到寶山交流道下7-11。
當時103-102公里處開放路肩行駛,朋友車從路肩行駛終點轉到交流道(終點處就直接是
系統交流道了)這時突然一台車直接右轉衝出造成擦撞,朋友給我的示意圖是這樣的:(
A車我朋友,B車對方)
https://i.imgur.com/t2xA1w3.jpg
但是當時在寶山7-11的警察(沒到過現場)看了行車記錄器之後一口咬定是我朋友的錯,
原因有:
1.從車損來看朋友左前輪受損、對方右後方受損,判斷對方在前面
2.對方一直說他是直行車,看了對方行車記錄器,警察好像也這樣認為(對方行車記錄器
朋友是不能看的,而且從朋友記錄器傳給我的影片只看到撞到後對方往右前方開,根本看
不出對方車在哪)
3.就算開放路肩,路權還是主幹線的大,應該小心禮讓。所以警察畫的草圖是這樣:
https://i.imgur.com/FITonwc.jpg
根據這圖,就是朋友切出去不當......。朋友當下傻眼(根本不用切...直行的好好的)
,?
得無辜,明明直線開好好對方突然撞過來,一直跟警察說不是這樣的。拒簽草圖跟那個什
麼聯的。但警察一直說這種事我們看多了啦,現在是要上法院是不是......。不簽是不是
?
現在浪費彼此的時間(對方還附和:你要去法院我奉陪啦!現在趕快讓辛苦的警察回去好
不好?)然後另一個警察一直嘆氣......(聽到這我傻眼...警察這樣ok嗎?)朋友做筆
錄?
測酒駕的時候對方還一直跟警察說:我認識律師,你們有需要再跟我說...、告民事.....
.?
警察還說:你先簽啦,我們上面也會看,如果有問題他們也會處理,但是上面看齁~說不
定判你違規轉換路線道罰一萬......(哇靠?這不是威脅嗎?)
面對這樣的壓力,朋友都快崩潰~不過好加在有親戚打給他跟他說不同意就不要簽,等釐
清再簽......最後他還是頂住了,沒有簽。雙方先回去了。
當然我只有聽到一方的說法不好做判斷,不過我看了行車記錄器跟那個地方的街景圖應該
我朋友比較對......,那個路段的街景圖:要注意雖然標示寫100,但是北上的時候那個
路
段是102
https://i.imgur.com/vpK9CrI.jpg
我的疑問是:
1.如果我朋友是對的,面對警察一口咬定,送交通裁決所有用嗎?(警察不給調國道監視
器,但明明只要調一下就知道真相了......)或是該怎麼自力救濟?還是只能走法院了QA
Q
2.如果有部分車身已經開入主線道,這樣警察理由3成立嗎?如果成立且朋友圖是對的,
是否根據警察理由的第三點,他仍然有責任呢?(如果有,那我以後也不敢走開放的路肩
......)
當然,以上問題如果對方才是對的就不用問了,問題是看那個街景圖怎麼想警察都畫錯..
.
...
3.最後......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嗎?應該說......竟然現實中有這種情況,本魯嚇到QQ。
不過
警察過年還要上班到半夜真的辛苦了...心情差或想趕快解決應該在所難免(鞠躬
謝謝大家(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