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內線死不讓
造成車陣及後方需頻繁變換車道 造成危險
後方閃一次燈 中線有空間 刻意不讓 也是違規
所以故意不讓 既危險 又危規
這跟板上說的飆狗是一樣的 既危險 又違規
危險度、自私度、違規度 都一樣 半斤八兩
所以內龜死不讓 就是比較孬的飆仔
都
是
亂
源
引述《relio (瑞哩歐)》之銘言:
: 內車道是超車道,
: 不超車請勿長時間佔用內車道,
: 即使你已經維持最高速限,
: 謝謝你!
: 台灣已經是發展失敗國家。。※ 引述《glory5566 (榮耀5566)》之銘言:
: : 是不是有很多人認為國道內側一定要讓啊?
: : 今天遇到時速很明顯150以上的
: : 從後方完全不減速 遠遠閃燈衝過來
: : 逼完我們這台後繼續逼下面一台讓路
: : 已經看過很多次這種情況了
: : 是不是很多人只要在內側 超速就是對的?
: : 這種垃圾邏輯是怎麼在台灣產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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