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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四)日表示,因高速公路開放路肩路段漸增,今(一百零九)年一
月十四日修正《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並於同年二月十七日實施,以利用路
人遵循。
高公局指出,高速公路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尖
峰時段交通壅塞時,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規定,得開放路
肩,紓緩壅塞,並於離峰時段恢復路肩功能。惟高速公路路肩寬度為三公尺,基於行車安
全,按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第3條第1款規定,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
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路肩速限以六十公里為原則。
高公局進一步說明,另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
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按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第4
條第1款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五百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以「路肩限行
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爰行駛路肩車輛應續行路肩,後於「路肩通行終點
」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先別管內線超車道,路肩開60會被逼車嗎?
不過路肩小東西多,開快中釘的確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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