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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龜速車注意 佔國道內側吃三千元罰單
時間: Mon Feb 24 16:06:24 2020
龜速車注意 佔國道內側吃三千元罰單
中廣新聞網
記者:彭清仁
2020年2月24日 上午4:36
龜速車注意 佔國道內側吃三千元罰單
龜速開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小心被記點開罰!一名戴姓男子在國道三苗栗段內側車道,被
警方測得時速九十一公里,被警方罰了三千元,並違規記點。戴姓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
認為警方為開單而開單,但法官勘驗蒐證畫面打臉戴姓男子,認為戴姓男子龜速佔用內側
超車道,明顯違規,警方裁罰無誤駁回戴姓男子告訴。(彭清仁報導)
國道警方表示,值勤員警當天是以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的雷射測速照相機,測得戴姓
男子車輛以時速九十一公里行駛國道內側車道,該路段最高速限為110公里,戴姓男子屬
佔用內側車道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違規事實明確,因此開出三千元罰單並違規記點。
戴姓男子提行政訴訟主張,調閱行車紀錄器,當時開車以定速100公里行經國道125.7公里
處,前後方均無車輛,並無車速過慢及妨礙車流等事實,卻遭取締開罰,警方擺明是為了
開單而開單,有擾民之嫌。法官勘驗警方蒐證畫面,只見當天天氣晴朗,戴姓男子駕駛的
自小客車持續行駛在內側車道,起初前後方均無其他車輛,但半分鐘後,陸續有車輛出現
在畫面中,而且皆與戴姓男子的車後方保持相當距離,戴姓男子車輛前方則無其他車阻擋
。法官認為依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以該路段容許
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換言之,戴姓男子行駛內側車道,應以時速110公里行駛
,戴姓男子縱使非故意龜速,仍有過失責任,裁定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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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罰3000喔?至少要3萬吧
時速開不到110就不要在內車道當路隊長。連超車道也不知道,被罰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