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並未持續顯示到休旅車的所有輪胎都進入車道,已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九
: 條「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
: 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yEeTne
: 6.備註:
: 在國道上這種人很常見的說...
其實這個「正確動作」有時候會讓我挺困惑的....
也許只有台灣會有那種神之剪刀腳一口氣剪三個車道,而且這種在高速公路上俯拾即是
變成說如果說要是按規矩四輪都進來才熄燈的話,
反而後車會有不知道你要不要繼續切車道的壓力,造成很多問題
反而是走一半就熄燈(也就是一些智慧方向燈的邏輯)會很明確告訴後車
「我就是到這條車道為止,不會再過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台灣有這問題,畢竟神經病剪刀手特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