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101z: 大家都沒想過,為何不少人都討厭檢舉達人?因為很多地方道 05/21 10:16
→ st101z: 路設計不良,導致用路人違規。也就是惡法亦法,既然如此板 05/21 10:16
→ st101z: 上支持不分情況一律支持的,應對於最近精神障礙殺人無罪免 05/21 10:16
→ st101z: 死等一般人覺得奇葩判決應感到欣慰阿?因為惡法亦法,完全 05/21 10:16
→ st101z: 不考慮當初立法的精神及目地。因為這樣的結果大家都推了一 05/21 10:16
→ st101z: 把不是? 05/21 10:16
推 st101z: 有人會說,只要不違規就好了?真有大量在開車的人都知道, 05/21 13:35
→ st101z: 有些地方環境的關係讓,合法路權因道路設計不良忽然喪失( 05/21 13:35
→ st101z: 如原本直行車道前方忽然畫上僅能左轉的標線,旁邊又畫上雙 05/21 13:35
→ st101z: 白線,前方也沒任何標誌告知其內線車道盡頭前方車道已產生 05/21 13:35
→ st101z: 變化。這種當車流亮大,或天色昏暗很容易就會陷合法路權駕 05/21 13:35
→ st101z: 駛人於非法之中,因為要馬你就違規直行,要馬就是跨越雙白 05/21 13:35
→ st101z: 線。偏偏這又是不少“檢舉達人”的最愛。其實認真看在車板 05/21 13:35
→ st101z: 的很多人的發言會如此說,就不經認為要馬就不常開車的假日 05/21 13:35
→ st101z: 車手,要馬就是鍵盤車手。正因如此我覺得除非是重大違規( 05/21 13:36
→ st101z: 如因違規發生事故)一律應皆由警察處理 05/21 13:36
來來來,這時候我就要講一個溫腥小故事了
我其實也是滿常違規的,上面提的「不合理」的標線也是常踩到
在高速公路上也是開很快,能把Prius C油耗踩到每次都只有16 17那種快
(就是沒事表速就140+再飆那種)
說違停臨停上下車,有時不得已,但是我都覺得該摸摸鼻子就摸摸鼻子
我也只是個普通駕駛者,但是到現在開了十一年的車只被檢舉過一次
其他都是照相機照到的超速,而且我活動範圍是在檢舉發生密度最高的台北市
我另外一個朋友開車大概也滿長的,上個月聊天聊到類似的話題
他對檢舉真是深痛惡絕,因為每個月都會至少被檢舉兩三次
搭他一次車大概就知道為什麼了。也不說太多,
就是那種在路上會讓其他駕駛人不悅的那種
如果不是開車在路上開到讓人不悅,如果不是每次都違停在危險地方停的理所當然
我自己的經驗來講即使在台北,即使很常開車,被檢舉的機率真的不太高
如果說一天到晚被檢舉,一天到晚上來砲檢舉人
我想在現實生活中,應該也是駕駛上相當讓人不悅的人吧 ...
那你既然如此令人不悅,別人想辦法讓你「不悅」那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