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討論] 買外匯車事件,我是來討拍的(文長)

作者: boommipun (米香)   2020-06-12 12:42:05
對於比較海派的人來說,質疑印章跟合約這種事就是一種很龜毛、吹毛求疵的行為
但今天真的有問題走上法院了
1. 印章是誰蓋的?
2. 是不是用蓋好印章的空合約去複印的?
3. 是不是真的是公司章?
4. 負責人知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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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被法官一一檢視的,如果任何一個環節有問題都會變成不利因素
關於公司規模,成立公司也不是太難的事情,聲請倒閉,換個負責人又是一尾活龍,被害
人也沒辦法對負責人追究責任,有時甚至只要有加盟店字眼,總公司就有機會不用負責。
所以在合約簽訂上面能夠牽扯到的人數越多越好,官位越高越好,因為出事了公司越賴不
掉,絕對不能只有一個業務員的名字
不要小看10萬,如果人數一多數字也是很可觀的,萬一人跑了,你能做的也就是一層一層
的往上追究,否則律師費少說五萬起跳,贏了還不一定能拿到錢, 大多都會選擇會選擇認
賠,避免勞心勞力換來一場空
可能扯到官司扯遠了
想表達的是合約越完善,就越能保護自己
沒有針對任何人,純分享
總之
印章很重要!
合約很重要!
匯款對象也很重要!(最好是公司帳戶)
作者: johnnykao530 (littlejohnny)   2020-06-12 13:36:00
這裡海派是講車商 有些人的閱讀能力...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20-06-12 13:57:00
他有說可以蓋啊 怎一堆人忽略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20-06-13 00:13:00
以前在簽約,大小章(或關防)、騎縫章蓋到整本都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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