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inyurl.com/ybpwr9ox
剛看這CASE
保戶是投保了 200(強制) + 100(第三人) = 300
對方人死了,家屬和解要270 < 300保額
但保險公司不想,只賠強制200
理由是因為肇責保戶比較低(3成),所以賠強制200就夠了
但就讓保戶要被抓去關了!?
所以看來好像不是說保了幾千萬就會沒事了
即使自己責任只有3成,但也因為只有3成,保險公司不用賠那麼多
法官就能夠把你抓去關了
http://www.cscunion.org.tw/car/227.pdf
剛好也看到這個(第二例)
怎麼看來自己肇責低
只是讓保險公司不用賠太多,自己反而容易因無法和解被關!?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這個要討論的是汽車駕駛要賠多少錢?
: 這個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 汽車肇責7成以上
: 過失致死 + 年輕機車騎士
: 就算保險保超額 保險公司賠的金額
: 人命$500萬 * 肇責7成 = 350萬
: 保險公司賠的金額
: 家屬常常不會滿意...
: 如果對方只是斷手斷腳 倒也是可以給他告
: 但到過失致死的程度
: 沒達成合解的話 真的會被關...
: 萬一大家遇到這種
: 除了保險公司賠的錢之外
: 大家額外賠給家屬的錢上限大概會是幾百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