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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跟各位前輩請教一下
小弟上禮拜發生一場很小車禍
過程就不描述了 總之真的很小 對方騎機車只有手破皮(挫傷 有診斷證明)
對方後來就只有給這張當天的診斷證明 上面寫手挫傷 其他沒了
雙方保險連絡後 對方提出一個很玄的要求
他要求我本人一定要到場跟他致歉 這樣他願意以三千元和解
且他還特別要求這三千一定要我自掏腰包才可以 不能用保險給付
如果是要用保險出險賠他 那他要上萬的賠償
所以我的保險理賠員請我出面跟他道歉一下以和為貴...
....?!?!......
以上是我的保險轉述給我聽的...從來沒遇過這種要求
以下我的想法...想請各位幫我分析一下
自車禍發生以來對方態度一直都很不好
車禍過程兩車都行進中 我認為雙方都有錯 我不覺得只有我單方面要道歉
而且我也不明白我保險員這樣跟我要求是否合理?
我已跟保險公司表明一切都給他們處理 就是出險解決
這樣我是否可以不要出面?我認為對方態度很差 雖然他要的金額很小
但我實在很不想出去道歉
想請問各位
如我不想出面 最慘狀況就是走調解委員會或者他來提告?
但我又沒有很多時間跟他耗後續的麻煩事 唉!
這種事真的不能保險員自己處理好嗎
真的很小一場無聊車禍......已經搞超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