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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6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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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83歲老婦乘電動代步車在公路遭撞飛不治 畫面驚悚
苗栗縣頭屋鄉83歲張姓老婦7日乘坐電動代步車行駛台13線公路頭屋大橋附近路段,不料
遭到後方劉姓女子駕駛的轎車撞上,老婦彈飛落地,送醫後不治,這起車禍肇事責任待調
查釐清;警方表示,使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視為行人,必須行駛人行道,在沒有畫設人行
道的路段,如無正當理由必須靠路邊,否則將處300元罰鍰。
根據路口監視畫面影像,張姓老婦當天使用電動代步車往頭屋大橋方向前進,劉姓女子駕
駛轎車從後方撞上,老婦連同電動代步車被撞彈飛到前方,附近不遠處的頭屋消防分隊據
報,派遣救護車將老婦送醫搶救,但仍傷重不治。
涉嫌肇事的劉姓女子向警方表示她出門訪友,回程途中一時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撞上老婦人
的電動車,老婦和劉姓女子酒測值都是零,車禍肇事責任有待釐清。
苗栗警分局交通組表示,依交通部函示使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視為行人,必須行走在人行
道,在未畫設人行道的路段如無正當理由必須靠路邊行走,否則將處罰鍰,使用電動代步
車視為行人,因此沒有酒駕的問題。
https://i.imgur.com/OkM1fRz.jpg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我很好奇,電動代步視為行人,那麼如果在路上撞到的話是不是等於撞到行人?畢竟這根
本社會亂源,橫衝直撞,爛命一條,路邊衝出來殺個你措手不及,撞到天價賠償,外籍移
工也會拿來溜老人,如果視為行人就有個帝王條款,不管怎樣都輸
另外撞到腳踏車的話就不算行人,撞到電動代步就可以算?還可以酒駕?有沒有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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