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nish (丹)
2020-07-30 06:11:01警方在交通執法上面
我覺得不同於一般法律
交通相關規範應該要講求效率
可能效率這用詞不夠貼切
可以用精準度或是其他詞
這邊解釋一下
當警方在交通執法
執法力度60%
就能夠達到80%順暢度
那我們是否必須將執法力度
60%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20-07-30 06:48:00一年交通事故罹難者近3000人 不必要的死傷不用社會成本?
作者:
finasoul (fina魂)
2020-07-30 06:56:00那不叫暴增,只是終於浮出檯面而已
作者: whytolive 2020-07-30 07:17:00
嗯嗯, 請問閣下, 我國的交通順暢度已經到80%了嗎?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20-07-30 07:30:00
如果有開放路肩而且路肩沒有其他車在走,我一定不走,原因很簡單,如果有人檢舉走路肩還用了錯誤的時間打在上面,現在警察會不會開單?有人敢確定嗎?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20-07-30 07:47:00打錯誤的時間是偽造文書罪喔。檢舉沒錢還要被關P圖也是一樣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20-07-30 08:16:00
檢舉人的機子有時間誤差不行嗎?又沒規定檢舉的設備要認證你路肩開放時間差十分鐘就不一樣了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20-07-30 08:31:00行車記錄器時間不準,則是造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沒抓到沒事,抓到吃牢飯
笑死 60%執法最多就30%順暢度啦 最好是有80%以台灣交通亂象 100%執法搞不好才80%順暢度好意思嗆人不科學 舉的例子數字都亂舉
我覺得開單只要有點到違規就先開,不要一定要完整證據,被開的不服再自己申訴覺得申訴麻煩那你家的事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20-07-30 10:33:00
樓上說的就正好是問題檢舉人用的機器時間不夠準會有罪?真假?檢舉人又沒有故意國家又沒要求檢舉人機器要國家認證,何罪之有?
作者: YJM1106 (YM) 2020-07-30 13:08:00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20-07-30 13:12:00
我就不相信警察開民眾檢舉的單會有辦法查證時間但是警察不也是照開單
作者: YJM1106 (YM) 2020-07-30 13:13:00
ype=13早就有刁民問過了啦
作者: vokey (小馬) 2020-07-30 23:44:00
有科學儀器來鑑定你的體感順暢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