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作者: dan901054 (星辰雨)   2020-07-31 13:15:28
※ 引述《DecemberSnow ()》之銘言:
: 不過還是想問問大家的想法還有經驗
: 對方骨折住院 回家要靜養 算不算重傷?
不算,重傷害的定義是毀損無法復原,骨折不屬於此類別,因為事主還是有未保持安全距
離,所以他頂多只能針對「過失傷害罪」提告刑事
: 像這種情形 我想我已經符合自首、充分悔意、態度良好
: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大概會被判多久?
過失傷害最高就是六個月刑責,但是通常車禍案件易科罰金的機會比較大,而且民事肇責
對方又比較高的話,這邊要賠償的金額不多
: 如果送車禍鑑定 警察判決有行車紀錄器佐證
: 在沒有新的證據情形下是不是大多不會再翻盤?
通常違規事實確認就很難在做翻盤了,但是申請鑑定的確還是有機會調整比例,以你回文
內容判斷,申請鑑定對對方很不利
: 對方一直在對話裡面提說警方沒有充份調查
: 他認為我老婆一定有開車講電話
: 又說車上當時有兩個人(事實是只有一人)
: 不斷做這些無憑指控 對話內還有保險在場 可不可以提告妨礙名譽?
可以但是沒有意義,還是先想辦法從車禍單純解決就好,不需要多開幾次庭累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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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PO刑事就讓他告,頂多賠錢了事
因為民歸民,刑歸刑,民事的部分不管怎樣反正你就交給保險先把自己車修好,然後保險
公司會拿這個肇責跟對方求償,對方不給,保險公司會告他民事,也不關你的事了。
刑事的部分過失傷害是一定成立,因為你還是有佔責任,所以上法庭是為了怕對方大開口
亂喊價,上法庭,法官會去判斷對方開的價是否合理,至少比較保障自己,這種就是一定
要拿到錢的人,通常私下開出來的價都很可怕的。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7-31 13:18:00
民事反訴請求對方賠你的財損ㄚ,對方過失多也要賠你的錢,然後主張抵銷,一抵銷下去就沒多少了,搞不好對方還要賠你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0-07-31 13:41:00
事主受到驚嚇,也能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作者: silent0108 (LOHASS)   2020-07-31 13:55:00
推專業分析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0-07-31 14:10:00
這種一直跳針要你賠錢的,你只要軟下來很大機率會被狂凹軟土深掘,最後會沒完沒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7-31 14:15:00
基本上就是把保險給付和對方要求之差額之差額,與刑事成本(可能罰金,律師費,出庭麻煩事願意出多少省下)等一起估算,評估是否和解.決定貼錢和解時,也跟對方曉以大義,真告上去連同你的修車費他獲賠很可能更少(當然要有數據),這樣看看能不能順利和解,對方堅持一定要拿高額導致談不攏就只好上法院不過和解一定要你的保險公司同意,因為有代位求償問題,三方一定要一起同意個人隨便亂猜是上法院連同罰金是你們出得還更少,對方如果懂這點也是想要多拿點錢,只要中間差距不要太大應該能和解
作者: mochidawn (Mo)   2020-07-31 14:24:00
開內線還被大車A 運氣真的很差啊 拍謝回覆錯篇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7-31 14:43:00
忘了講一點,如果車子報價了還沒修,就先不要修拿兩份報價單,一份就車廠保險出錢時的報價正常肥羊單,另一份就當成自己付錢一樣的精打細算單,兩者都有利於和解,前者給對方看,後者是和解時用便宜的修讓保險少賠你車多出點給對方(相當於你自己少貼,但車也換較少新零件)我之前被他車擦撞,估價技師眼睛很好看到我大燈有個極微擦痕,我說那不用換吧.後來還真給我換了,報價2萬多補一下題外話,我覺得如果保險公司沒認真處理換下零件,我那個不靠近就看不到小擦痕的大燈就被車廠洗成無殺肉件了然後搞到我現在新大燈照射距離一直調不好變打地燈,很不爽無本剛才才發現文中有個小問題,建議文中更正一下,去年起過失傷害修法改為三年以下,不再只是最多半年.這點很多人可能還不清楚.我自己也更正明確,傷害是1年以下,重傷害是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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