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生活中本來就到處存在著風險,哪怕是蹲在家裡照顧小孩依然如此,喝個水吃個飯也是
會嗆死或噎死,只是發生機率的高低而已。
而一件事故的發生除了外在因素,也包含家長自己本身的注意力與風險承受度,誠如眾多版
友所言,每個人都有其自身家庭情況而不得不為的事情,如本人只是小康還過得去的生活,
只能選擇住在郊區而非市區,為了生活,每日依然要開車往返,而加長的上班距離及在路上
的時間就是我選擇承受的風險,雖然無奈,但這就是事實,不是每個人都能錢多事少離家近
。
沒錢只能以時間換取空間,在加長的行車路途中就必須花費更多心力去注意周遭車況,例如
:避免行駛在大型車附近及注意周遭狀況,身為父母,我只能盡量降低我做了這選擇後的風
險,所能做的也只是盡人事聽天命。
既然受害者選擇了用機車這種交通方式,那也是她做了該選擇之後所需承擔的結果。檢討當
事人及為她設想各種家境沒意義。我只願那可憐的孩子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