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平常晴天都是被一堆角度太高的大燈閃瞎
: 而下雨天的時候發現,有些車的大燈角度很OK,但是太亮了
: 以至於平常雖然不會照到對向,但是下雨天的時候
: 居然會透過積水反射到對向車道去
: 通常經過路面積水反射,亮度已經降低很多
積水表面基本上就像鏡子一樣,你可以當作是沒啥損耗的反射。
而如果正好反射光束又是射性對向駕駛人的眼睛,那基本上跟直射沒啥差別。
: 居然能透過積水反射照瞎駕駛的,這亮度已經過亮了吧?
撇除耀光的影響,投射式的光源打到積水面的反射特性就是如此
: 雖然直視大燈反而沒事,那是因為角度調得宜
: 而平常OK 不代表下雨天就可以
: 下雨天透過積水的反射,那些過亮的大燈變得和遠光燈沒兩樣
: 大燈是不是除了限定角度以外,也要限定亮度啊?
這還牽扯到一點就是,亮度規範應該是要有上下限。
你提到的只有上限,但下限更為嚴重...
: 不然某些車,以為角度調的好,不會照瞎別台車,所以亮度就用的超亮
: 但一旦路面有積水,超亮的車燈被積水反射一樣是很刺眼的
要解決這問題,其實不是從車子的燈光下手,反而是道路鋪設。
主因應該是不該有這麼大面積的積水才對...
正常來說,有做好排水坡度的濕柏油路面,頂多就是一片光地毯的感覺。
會有耀光,但不會光束都是直接射入眼,要減少耀光戴個偏光眼鏡就解決了。
至於你說的一大灘水造成類似鏡面反射的情況,那就是路面設計的問題。
再者,就算路面不可能完全不出現水坑,那也不該一整條路都是積水。
因為若是一整條路都是積水,那車速根本就快不起來,這時候你會更注意近處路況
會射入眼簾的較遠處光束反而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行車的問題不是甚麼都從"車子"這檔子下手,
正本清源的就是道路品質與規劃、車輛規範以及駕駛路權觀念重建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