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我每天上班都會需要轉進類似的巷弄裡
巷弄口是足夠兩台車會車的
但在巷口停紅燈的車很愛不靠緊路邊,弄得要轉進巷子的車超難開
你這個巷子,在巷口處特別窄,但巷口前方都會有比較寬一點的地方可以會車。
有公德心的駕駛,在接近巷口前,就會知道如果硬要停在巷口等紅燈,肯定會造成要轉進巷子的車卡死
所以會在比較寬的地方就先停等,讓轉進巷子的車有路可走。
所以你被後面的機車檢舉,估計就是一開始直接卡死巷口這個行為讓他覺得你很沒公德心(但沒違規,這是道路設計問題,應該把停止線往前畫到比較寬的位置)
所以後面你往前讓轉彎車進巷剛好給他逮到機會“懲罰”你。
總之,開車請有公德心,台灣的道路設計糞到不行,有很多這種不違規但可以卡死道路的設計,也很多要違規才能安全回家的設計。
※ 引述《shallow1112 (小扯)》之銘言:
: 跟大家分享一下
: https://i.imgur.com/GK2rbTF.jpg
: 這個狹小沒有車輛分向線的巷口
: 紅車(大型休旅車)在等紅燈(停止線之前),右邊有一台機車(紫色)
: 綠燈右轉的車(綠車)過不來,紅車不需往右前方挪動讓綠車先轉。
: 若移動壓到停止線,罰金900元。
: 我就是那個想說往右前方一點讓他過,然後就被紫色機車檢舉壓到停止線。
: 依路權來看,即便紅燈,但直行路權是大於右轉綠燈的,完全不需要禮讓。
: 以上分享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