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landyu (ambersultan)
2020-09-05 14:45:27line today看到這篇投票
台灣交通事故頻傳,交通部9/1起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可
罰300元:另重點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也預告修法將罰鍰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到600
0元。請問您認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罰300元,合理嗎?
以自己觀察台北市狀況,大部分汽車還是會禮讓行人(機車不好說),然後我發現很多行
人都沒在管行人號誌,變紅燈繼續走(還不是走到一半,是斑馬線起點),在行人多路段
右轉車好不容易等到行人號誌變紅燈,結果行人還是持續通行,是不是很容易發生未禮讓
行為
罰300根本不痛不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