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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畫設電動車停車優先格 議員批做半套
台北市停管處在全市65處公有停車場,已畫設345格電動車停車優先格位,將針對停用車
輛收取差別停車費率,前4小時依原費率收費,逾4小時後,每小時以較原費率增加10元的
方式累進收費。不過,因燃油車也能停充電格位,議員徐弘庭批評市府做半套,應建置「
專用」充電停車格,而非「優先」停車。
對於電動車位屢遭占用,北市停管處將推動智慧化管理系統,在電動車停車格位新設車牌
辨識系統,以及「地鎖」進行管理。無車使用時,地鎖會立起,若有車輛要停入,監視攝
影會辨識車牌是否為電動車,若為燃油車就會發出警示聲,預計今年11月底建置完成。
不過,徐弘庭表示,若燃油車硬要停進充電車位,觸及地鎖仍會放下,他認為,設專用停
車位雖涉及中央法規,但北市已投入不少資源建置智慧化管理系統,不應該因中央修法牛
步化,讓推動綠能環保的效益打折扣,希望北市另訂電動車停車專用格位的自治條例。
電動車主翁先生也說,如果市府已在停車場規畫電動車停車格,理應只能停電動車,否則
車主會無所適從。但陳先生說,他開燃油車,很多停車場車位根本不夠,都是使用者付費
,停車不該分車種。
停管處表示,至今年8月,公有停車場有345格電動車「優先」充電停車格,預計2022年將
完成建置420格,每年增加40柱,為避免電動車格被占用,現行是採交通錐阻擋一般車輛
停入。
至於採累進收費,停管處科長李世芬說,主要是避免車位遭久占,且4小時充電已足夠。
而上路時程,她表示,尚無時間表,暫定是從市府自營公有停車場充電柱平均使用率達
10%時開始收費,目前平均一天使用率約7%。
李世芬指出,未來電動車格設置「地鎖」後,採柔性管理,當停車場一般車輛停車格停滿
,若車主要求,可以臨時開放充電格位讓一般車停用。停管處指出,目前中央法規沒有相
關專法,沒有罰則,也確實無法禁止一般車輛停放充電車位。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這篇2020/9月的新聞應該可以打臉一堆不明究理,只要看到餌就咬的特定族群。
停管處都講了,目前不能禁止一般車輛停放電動車「優先」充電車位。
法律上都站不住腳了,還要用污損別人車體的行為來私刑正義。頗呵。